财务处

关于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时间:2015-10-29 10:59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

为加强和规范财务支出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公务支出中现金提取和使用,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我院将全面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为了保证公务卡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公务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意义

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推行公务卡制度是我院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各系、处室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加强对本部门人员开展公务卡结算重要性的宣传、解释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本处室公务卡办理有关事项。

二、公务卡的办理方式、人员范围及流程

1、办卡方式:公务卡由本人自己申请,财务协助发卡银行进行办理。

2、办卡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我院基本户开户行)做为公务卡办理银行,并与发卡银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

3、办卡人员:所有在编教职工以及内聘人员。

4、办卡程序:各部门经办人员统计本部门办卡人员名单,并到财务处405房间领取《公务卡申请表》由本人自己填写申请表,11月7日前,各系、处室统一交到财务处405房间。

三、申请办理公务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身份证正、反面同一页面复印)。

2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一份。

3填写个人声明。

四、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注意事项

1、办卡人员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公务卡申请表》,不允许他人代为填写。本人签名字体应与本人日后持卡消费签字字体一致。

2、实行公务卡支出制度后,在现阶财处处将保持原有报账方式与公务卡报账方式并存,以利今后平稳向公务卡报账方式过渡(取消原有报账方式,统一使用公务卡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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