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毕业生:
为了保证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请各系积极配合财务处督促欠费学生尽快交清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各项费用,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毕业生于6月29日之前到行政楼收费科(402房间)交清所欠费用。
二、交清学费的毕业生离校时一卡通尚有余额的,请于2015年6月29日- 7月5日到学校行政楼四楼财务处食堂核算科(404房间)集中办理退费(办理一卡通退费时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费用的毕业生,退费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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