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关于财务报账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9-11-08 16:38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保证2019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真实反映我院财务收支状况。现将财务报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预算必须按财政指标执行,不允许超预算、无预算支出的现象,年度部门预算经标准后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非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

二、基于目前学校各部门预算进度较慢,请各系、处(室)严格对照年初学院部门预算加快支出进度。若年底未完成预算的,明年将相应核减其部门预算。

三、从即日起对各类借款进行清理,在学校有暂借款的教职工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务必到财务与国资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财务与国资处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从借款本人12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四、差旅费报销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5日,过期不予报销。

五、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建行新城北街支行发卡),未使用公务卡的一律不予报销。

未尽事宜敬请咨询财务与国资处。

财务与国资处

2019年11月8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各系、部报账人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