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经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对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青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提出我单位职工欠款不按时报账现象较为突出,审计厅提出按财务制度要求职工因公借款必须按时报账还款,不得超过十天。我院现开始清理职工欠款,截止至2018年6月8日仍未偿还个人借款的,我院决定开始扣发工资(1000元/月),直至扣清为止。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计划财务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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