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住房的教职工:
位于一间房团购住宅楼的机打发票已经办理好,请团购住房的教职工于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9:00――16:00携带团购住房手写发票和购房合同到行政楼一楼国资处更换机打发票,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过时不候。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9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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