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

团购住房交接通知

时间:2011-04-27 23:59    点击:[]    来源:

团购住房的教职工:

我校团购住房( 内蒙古弘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呼市一间房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书苑小区 )现已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交付条件。弘元公司于近日安排购房户集中办理第三次交款及房屋交接手续。

现根据所签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内容,就交房事宜通知各团购住房教职工:

一、购房者办理交款时,如果在本年不接收房屋的(即不领取钥匙 ),只需交清房屋余款(购房总价款的95%);如果接收房屋的,需交清房屋余款(购房总价款的95%)及配套费和物业费等( 详见附表 )。

二、交房时间、地址:

交接时间:2009年12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

交接地址:团校行政楼一楼国资处

三、购房者携带材料:

1、《 购房合同 》、已交房款收据、公积金贷款回执单、配套费及物业费收据。

2、购房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标明所购房屋楼号、单元、东(西)户、面积以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6609333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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