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地质灾害评估,采用询价采购地质灾害评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
3、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评估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
5.1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资料的报名
资格审查时间: 2016年04月29日至2016年05月06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 2:30—5: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