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团校,采用询价,采购家具用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3264号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3、供应商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供应商库登记”栏办理注册成功的供应商。
4、家具生产厂家参与投标必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非生产企业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或销代理证书。(复印件)
5、要求投标单位具有供货能力(两周内完成供货、安装等工作)。
6.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6.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恕不接受。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08月0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行政楼427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如下:
呼和浩特市创美商贸有限公司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26日上午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