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计划通知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要求以及合理规划我院2019年度整体采购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填写报送本部门19年度采购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采购内容包括办公、教学和服务等方面所需的物资设备。
2、要详细说明所需物资设备的用途。
3、科学、合理做好本部门年度采购预算(预算时要参考实体店的价格或相关公司人员提供的价格)。
4、各部门的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国资处。
5、本次采购计划为2019年度全年的数据,采购计划一旦审批不能随意更改,学院将严格控制和减少计划外采购。
6、请各部门于2019年3月18日之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7、采购计划需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报送(联系人:李 欣;联系电话:6609735;行政楼431室;邮箱:3331311074@qq.com )。
附件:22019年度物资设备采购计划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