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寓维修改造、喷泉、停车场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TXZFCG—2020--1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项目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包
| 公寓维修改造、喷泉、停车场
| 1
|
| 41836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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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的遴选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入围代理机构;
(1)遴选响应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全面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具有独立开标、评审场所,以及开展业务所需的设施设备;
(3)具有熟悉招标政策法规、工作流程的法律、经济、技术等相关专业的团队;
(4)本次遴选不接受资格类型相同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参加。
2、遴选响应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代理业务工作中未出现违法(包含工作人员违法)。
三、遴选办法
采用综合评比方式遴选。
四、提交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机构在2020年08月04日至2020年08月06日,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发送至3331311074@qq.com邮箱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4.企业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凭据;如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证明材料);
6.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本地化服务(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9.企业近一年度业绩情况。
10、其他材料。
10.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1、以上资料在遴选时须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开标时出示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原件、身份证原件;
如资料不全将取消遴选资格。
五、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遴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遴选截止时间:2020年08月07日 上午09:30时
遴选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行政楼四楼431室
遴选时间:2020年08月07日上午09:30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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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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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 01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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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 :
| 郑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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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1874819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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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采购
| :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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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 0471-660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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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202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