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的规定,该批资产以现场询价的方式进行回收处置,欢迎符合要求的资产处置回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已报废资产处置回收;
2、回收内容:对已报废资产进行报价,由价高者取得处置权(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3、评估残值:15510.00元,低于该评估价属于无效报价;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单位向我校支付处置回收款后即可处置回收;
5、明细清单:请通过下方联系电话向我校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索取清单;
6、询价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报价。
注:本次回收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成交单位应根据我校要求开具含税可入账的机打正规发票。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处置回收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处置回收单位须拥有相应规模的相关从业者队伍以满足本项目要求;
3、回收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处置回收单位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成交,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三、需要与报价文件一起提交的资料
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具有废品回收资质);
2、报价文件必须包含服务商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及时间落款等;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联系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财务与国资处;
2、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一间房村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3、联系电话:0471-6609368;
4、本公告有效期: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3日15:00之前;
5、现场报价时间:2020年10月3日15:00。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