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关于印发《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
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
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规划>
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败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败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败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伟大工程的比如要求。《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党的十七大以后五年的反腐败倡廉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是对《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继承、发展和创新。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败倡廉建设的中心任务。
根据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的安排,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现将《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作为今年下半年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集中学习讨论,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党员、群众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同时,将开展学习的安排活动情况及时报学院党务工作部。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党委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
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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