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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五 • 四”系列表彰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23:59    点击:[]    来源:

各系团总支: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紧密围绕学院改革和发展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院团员青年,在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

在此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全院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创造新的成绩,院团委决定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进行通知如下:

一、 项目和名额

(一) 集体项目

五·四红旗团总支 1个

优秀学生团支部 10个

优秀学生社团 2个

(二) 个人项目

共青团工作先进个人 1名

优秀共青团干部 40名

优秀共青团员 50名

二、 评选办法

1、各团总支、团支部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总结和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召开团支部会议并部署评比工作,然后依照《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五四系列表彰评比条例》有关规定开展评选活动。

2、各团总支部对照条件提出“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名单,听取班主任意见后,召开团支部会议通过,报团总支审核。

3、“优秀学生团支部”的评比在各团总支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团总支递交书面申请材料,团总支根据申报材料及有关团支部的工作实绩,确定上报名单。

4、所有优秀评选结果由院团委负责终审。

三、 申报要求

1、各类先进申报者均须填写相应表格一式两份,先进个人项目附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先进集体项目须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份。

2、各类先进申报表格在学院网站下载,要求上交打印件;所有申报事迹材料采用电子版(A4版面,四号仿宋体)。

3、各系必须于5月8日前将申报先进的材料送院团委,逾期将做放弃处理。

四、 评选时间安排

1、5月6日前,各团支部总结工作,召开支部会议,并将初选名单报送团总支。

2、5月8日,各团总支将审核后的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团委。

3、5月10日,确定表彰名单并向全院公示。

五、 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加强领导,严格把关,确保选送的公平和评选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各类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的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并上报团总支审核。

2、加大宣传力度,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级团组织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团组织建设。同时要督促各级团组织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院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注:我院“五·四”表彰评比因与师大团委评比冲突,故延后至5月10日。

附1:各系先进个人项目名额分配表

附2:申报表格

五四表彰表格(个人项目)

五四表彰表格(集体项目)

特此通知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委员会

2007年4月30日

附1:各系奖项名额分配表

奖项名额分配表

奖项

系部

优秀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

外语系

3

13

13

汉文系

3

9

9

政经系

1

5

5

计算机系

1

4

4

双语系

1

5

5

管理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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