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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对我院学生工作进行评估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23:59    点击:[]    来源:

各系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管理年实施方案》和龚明珠院长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2008年开学大会及管理年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我院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决定对全院学生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开展评估检查,为下一步教育厅的评估检查做好充分准备。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评估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

评估检查工作,以《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指标体系》所确定的有关内容及评分标准为依据。

二、 评估检查办法

1、2008年3月10日至15日,乔宝荣副院长带领学生处同志走访各系,听取汇报,深入了解各系学生管理工作情况,并具体布置评估检查工作。各系于2008年6月1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写出书面总结,报我院学生工作处。

2、在各系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我院学生工作委员会成立评估检查组,于6月份按照各评估指标体系内容要求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评估检查。基本程序是: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召开师生座谈会;综合评议;反馈意见。

3、各系应成立迎评工作机构,由各系主要领导牵头,形成统一的汇报材料,指定一名系领导汇报工作。

4、根据评估检查的结果评选出学院学生工作先进单位,并予以表彰,对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特此通知

附:《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指标体系》

(此页无正文)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代)

2008年2月28日

主题词:学院 学生工作 通知

抄 报: 内蒙古团委龚明珠副巡视员、内蒙古师范大学办公室、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合作办学处

抄 送: 学院各位领导

发 至: 各系部、处室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办公室 2008年3月3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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