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刻制新增系部、处室印章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刻制印章归口办公室管理的有关规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我院新增或更名部分系部、处室,办公室将统一为这些系部、处室刻制印章,请需要刻制印章的部门务必于11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准确的印章内容报办公室,预期不报者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07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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