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院办发(2007)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各项规章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随着学院各项教育事业的不断壮大和发展,特别是在内蒙古团委与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办学五年来,学院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招生就业、教育科研投入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在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过程中也发现,原有学院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机制,已满足不了学院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出现了因制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而影响到学院人、财、物、教育教学等方面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为了保证学院各项教育事业能够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主动适应新时期高校的改革与进程,实现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向科学、规范运行机制上转变,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近期对原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调整、修定和完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请各系部、处室针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和自身特点,就《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教育教学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04年9月制定)中已终止执行的规章制度,提供详细的目录;
2、对该《规范》中正在执行,但有内容修改的规章制度提出详细的目录,并提供修改的依据及原政策性文件;
3、提供该《规范》印发之后,三年以来新制定的规章制度详细目录及原件;
4、对学院此次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事关学院长远发展和科学发展,是一项推进学院十一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顺利完成的基础工程。希望各系部、处室要站在为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以系部、处室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及时召开讨论会,认真研究,高度负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以上需要各系部、处室提供的目录和材料务必在2007年11月14日前报办公室。
联系人:汤庆华、刘 莹
办 公 室
200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