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7月6日,内蒙古团委和内蒙古师范大学分别下发了关于7月15日之前报送学院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文件,为了全面总结各部门上半年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现要求各系(部)、处室向办公室报送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要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全面、详实,思路清晰、明确。
二、材料要有系统性,切勿按照月份进行简单地罗列。
三、请各系(部)、处室务必于7月11日之前向办公室提交工作总结。
邮箱:nsdqzy@163.com
联系人:贺春枝;联系电话:15947113473
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