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全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为66500元人民币,2016年全年公务接待批次为24次,接待费用为39243.96元人民币。2017年全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为66500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7月31日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接待费用为2351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单位及业务协作、合作单位等公务活动。我校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14]5号)精神以及自治区团委关于直属单位公务接待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批控制。学校公务接待活动由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特此公开报告。
2017年7月31日
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