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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08 16:40    点击:[]    来源: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教办便函〔2021〕52号)等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一、工作概述

2020—2021学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建设党在青年工作领域特色的政治学校根本定位,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及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目标,坚持把深化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作风转变、提高管理服务效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积极推进信息健全机制、创新载体、聚焦关键领域等工作,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办学活力不断激发。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各部门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直接领导、党政办公室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协作、师生广泛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完善制度保障、平台保障、组织保障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办学特色,继续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加强对干部任用、招生考试、财务资产、人事管理、学生管理与服务、工程招标、职称评审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不同方式及时公开学校决策、政策以及办事规则、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监督,保障了师生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在不断加强传统常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打造以门户网站为枢纽,0A办公系统,短视频平台,官方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并存的多渠道信息化信息发布体系,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不断增强。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门户网站、党委和行政发文、校园广播、LED显示屏、宣传橱窗等途径和形式,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积极主动公开信息,实现主动公开信息的多样化和常态化。本学年,学校门户网站发布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149条,发布综合新闻125条、系部动态新闻180条,学校广播台播音约620小时,各类校外媒体报道学校新闻50篇,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发布图文信息563条。

(一)招生考试方面。

学校严格遵照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公平公正招生录取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在专升本考试信息公开工作中,明确清晰地向广大师生公开招生计划、报考要求、选拔标准、录取办法等内容,对拟选拔推荐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在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选拔细则,并对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二)财务资产方面。

推行“阳光财务”,严格按照教育部、教育厅对财务资产信息规范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收支预算决算等关键信息。向社会公开了学校2021年预算公开报告以及学校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全面推行使用财务内控一体化系统。在招投标信息公开方面,本学年共通过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投标网、门户网站发布公告69条。

(三)人事师资方面。

实施“阳光招聘”、“公开选拔”,在公开招聘、干部任免等工作中,及时将拟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干部任职条件及选拔程序等通过网站主动公开,组织实施过程透明,程序合法合规。在职务评聘晋升方面,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考核工作,做到通知、申报、工作程序、评审结果、名单公示等各环节全程公开。

(四)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在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工作中,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各类奖助学金、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开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

本学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我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事项不予公开。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多渠道收集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有效地将学校可公开信息向社会公众和全校师生员工公开。通过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收集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相关信息的诉求,保障了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知情权。学校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失密泄密等情况,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学校未收到与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投诉、行政复议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度,学校在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还有很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下一步,学校将继续通过加强学校各部门的分工协作,精准对接师生和公众需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督查机制。

进一步完善师生信息员制度,确保每个部门有一名信息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并加强队伍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使信息能快速、高效、全面地传达到师生当中。

(二)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

依托学校信息化建设平台,建立完整的数据链,打通学校与系、部门与部门、学校与师生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更便捷的横向交流与纵向互动,构建更高效、更扁平化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增加信息公开栏目、扩大公众参与、加强交流互动等,创新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本年度依据信息化建设规划,对照信息公开指标,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建立健全校园信息发布共享平台。在信息管理上,进一步优化了站点、内容、栏目、文章管理,改善审核发布、用户管理机制,同时保证PC端、移动端等在不同浏览环境下,最大限度保持网页完整性。

(三)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

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性质、政策的了解。充分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对于面向全校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信息公告,建立便捷的查询体系,使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等能随时随地获得所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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