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3年4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评估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7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 5 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 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为:2023.4.23
|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9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9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9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9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9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9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9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9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9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9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9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9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9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基础教育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术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外语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信息工程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管理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汉文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双语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系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是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组织。
第二条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指导下的各族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本组织按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
第三条 本组织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内蒙古自治区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 本组织代表全校同学同全国各高等院校,中等学院学生会进行联系、学习和工作交流。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 围绕我校中心工作开展适合时代要求和青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我校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三) 引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帮助广大同学树立自信、自律、自强的观念,促进校风、学风建设。
(四) 团结和依靠我校全体各民族同学,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协助学校解决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五) 响应国际进步青年组织和全国学联、自治区学联的号召,在全国、全区学联工作中发挥作用。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我校在籍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不论民族、年龄、性别,凡承认本组织章程,执行本组织决议,履行会员义务的均可成为本组织会员。
第七条 会员履行的义务:
(一) 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
(二) 努力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对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指示。
(三) 积极主动地参加本组织举办的各种活动。
第八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 向学生会的各级组织反映情况,对学生会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二) 了解所在系别、班级与学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的权利。
(三) 监督和批评各系学生干部的权利。
第九条 学生代表的义务:
(一) 向学生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二) 宣传并模范执行学生会代表大会决议的义务。
第四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学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习的规章制度和学生会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最高的权力机构。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 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 听取、 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 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 征求广大同学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 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章 组织原则和职权
第十二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校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 选举院学生会主席团。
(三) 召集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四) 主持开展全校性的活动。
(五) 领导各系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三条 校学生会设文体礼仪部、社团服务部、组织建设部、广播影音部、综合事务部、新媒体中心负责相应的工作。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刘鸿绪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0级 |
12/28 |
否 |
2 |
张雪茹 |
共青团员 |
管理系 |
2021级 |
7/30 |
否 |
3 |
范雅茹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1级 |
4/40 |
否 |
4 |
彭博 |
预备党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0级 |
1/52 |
否 |
5 |
王佳泷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2018级 |
退伍军人无成绩 |
否 |
6 |
刘梦凡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1级 |
1/35 |
否 |
7 |
姜欣宜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8 |
高扬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9 |
刘佳明 |
共青团员 |
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系 |
2021级 |
12/30 |
否 |
10 |
柴静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1 |
孙希琳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2 |
史槟雁 |
共青团员 |
基础教育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3 |
汤子木 |
共青团员 |
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4 |
孙佳韵 |
共青团员 |
基础教育系 |
2022级 |
大一 无成绩 |
否 |
15 |
刘秀君 |
共青团员 |
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系 |
2021级 |
2/33 |
否 |
16 |
靖雅楠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7 |
孙媛媛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8 |
王禹晗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19
|
杨洋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0 |
靳钰婷 |
共青团员 |
旅游服务与管理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1 |
李岚一 |
共青团员 |
社会工作与社会管理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2 |
王柯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3/52 |
否 |
23 |
王一迪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4 |
李宇春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5 |
马英雪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6 |
李诺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7 |
王艳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1级 |
5/35 |
否 |
28 |
秦天琦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29 |
张雅妮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0 |
刘禹彤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1 |
胡啸天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2 |
郭旭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3 |
谭明静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1级 |
8/30 |
否 |
34 |
张琦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5 |
张小艳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6 |
辛文羽 |
共青团员 |
旅游管理与服务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37 |
王乐 |
共青团员 |
汉语言文学系 |
2022级 |
大一无成绩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系(部)团总支推荐,候选人具有代表性,从学院、系(部)学生会工作人员和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由学院团委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再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和大会主席团审议,根据讨论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最后进行差额选举。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2023年4月23日再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召开。
代表数:105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十八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宣传报道及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IfcyV79X-j2fy6j_UPWNg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产生以及名额的分配,以各系在籍学生人数为主要依据,并适当考虑各系实际情况,综合确定分配方案,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代表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 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 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司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二、代表名额与分配比例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中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常设机构的相关规定,贯彻《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相关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05人。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代表少于25%,少数民族代表应有一定比例。
代表名额在分配时,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尽可能照顾到各专业各年级,已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代表中既要有学生干部,还要有学生党团员,青年学生等各方面代表。
代表的选举产生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应按照一下程序进行:
各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和各项比例要求,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在民主协商的基础上,先由班级成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提名推荐,然后由选举单位对被推荐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在征求其所在班级和其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所在系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选举单位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产生和组成情况报告上报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小组,经筹备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各选举单位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各单位选举工作必须于2023年4月20日前完成。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苏日 |
是 |
校团委书记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苏都 |
是 |
|